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今年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还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强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等保护地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昆明计划在2017年新增城市绿地330.3公顷,实施营造林54万亩。
保山将强化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规范建设与管理,完成人工造林10万亩、退耕还林1.5万亩,森林抚育19万亩,低效林改造12万亩。
临沧将认真实施《临沧市古茶树保护条例》,推进古茶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力开展全民植树活动,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3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2万亩、新造林60万亩。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完成水土流失治理290平方公里。
昭通大力开展城镇面山、交通沿线、湖库四周等重点区域绿化,完成营造林64.6万亩,退耕还林还草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6.4%以上,林木绿化率达58%以上。加强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复垦整理土地6.5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49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150平方公里。
楚雄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3万亩,完成营造林30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1.4万亩。强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哀牢山国家公园等保护管理。
迪庆实施青山行动,扎实推进“两江”上游国家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依法管好2650万亩森林,实施退耕还林7万亩、人工饲草地1.5万亩,完成人工造林8.7万亩。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抓好公路沿线、城市面山、水源地等重点区域植树绿化工作,完成义务植树130万株。
红河启动实施“州市联动、绿化红河”行动,抓实防护林、石漠化治理、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项目,确保完成防护林培育1.3万亩、石漠化治理10.9万亩、低效林改造7万亩,建成11个森林公园和3个湿地公园。
丽江管护好2423万亩森林资源,森林抚育18万亩,营造林28万亩,生态产业基地提质增效10万亩。
曲靖推进“森林曲靖”建设。全面完成三年城乡绿化攻坚行动,实施生态修复、森林资源保护、城镇绿化等“6大工程”,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大力实施公益林保护、木本油料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陡坡地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6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
文山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完成人工造林2.5万亩、封山育林2.5万亩,启动老君山国家公园申报工作。
玉溪划定并严守林业生态保护红线,搞好陡坡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完成营造林18.6万亩、低效林改造4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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