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一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森林云南建设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地质灾害防治有序推进。以滇池、洱海为重点的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得到加强,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2017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我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16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20平方公里,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336万亩。全面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启动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2017年,我省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深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示范工程,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防控和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实现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98%,主要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不低于80%,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加强六大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好的生态环境需要持续不断的维护,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我省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长江、珠江等六大水系和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昆明继续加强滇池保护治理。启动十三、十四污水处理厂、新宝象河提升整治等7类滇池治理项目,完成投资33.1亿元以。全面深化河长制,加大不达标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支次沟渠综合治理,推行河道生态补偿机制,消除滇池流域河道黑臭现象。实施主城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提标,完善环湖截污东岸、南岸配套收集系统及集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系统,新建2座容量为3.8万立方米的雨污水调蓄池。
大理会开启洱海抢救模式。打响洱海抢救“七大行动”攻坚战,整治流域违章建房和客栈餐饮违规经营,对核心区违法违章建筑坚决依法拆除,对违法排污的一律关停。整治村镇污水和垃圾,确保全面收集处理。加快海东面山林业生态、林业灌溉工程建设,开展节水治水生态修复,整治无序取水,科学调度洱海水位,加快推进流域“三退三还”、湖泊生态修复。提速洱海保护治理项目建设,实施好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六大工程13个重点项目,加快洱海补水前期工作并争取启动实施相关项目,确保完成投资19亿元。提升洱海流域监管保障能力,加强联合联动执法和一线监管执法。
玉溪突出抓好湖泊保护治理。坚持“五个坚定不移”,严格执行“三湖”保护条例,加大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力度,确保抚仙湖总体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星云湖和杞麓湖水质有所改善。完成“三湖”水污染“十三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开工率达50%以上。着力实施抚仙湖“四退三还”工程,加快推进沿湖2.8万人生态移民搬迁,下决心全部退出一级保护区内12户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启动湖滨区生态恢复工程,加快建设北岸生态湿地,搞好面山绿化,完成生态调蓄带二期等项目建设。加快星云湖环湖截污及底泥疏挖处置、杞麓湖环湖截污及农田减肥增效、通海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完成两湖周边34个村落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抚仙湖、杞麓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
推动和落实“河长制”的还有迪庆、曲靖等州市。
迪庆实施绿水行动。以“两江”流域、河道库区、湖泊湿地和水源地为重点,探索“河长制”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香格里拉、德钦、维西县城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坚决封堵所有河道排污口,不断提升城区河道水环境。继续整治城乡周边、河道两岸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行为,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提升雨污分流管道、老旧破损管道,确保城镇供排水安全。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抓好纳帕海等重要湿地综合保护工程建设。
曲靖将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做好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确保出境断面水质基本达标。
文山会实行最严格的“河长制”,消除河道流域面源污染;依托“三库一湖六灌区”、盘龙河“一河五沿边”治理、海绵城市建设,提高供水保障和防洪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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