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2026年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专题新闻发布会在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阿泽新通报了2026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2026年,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新形势,围绕美丽云南建设目标,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同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打好生态环境执法“组合拳”,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绿色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压态势,在监管执法上取得新突破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聚焦高原湖泊保护、重金属、“三磷”、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等重点领域,始终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821人次,检查企业9900余家次,排查整改环境问题近7000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40件,处罚金额6828万元,办理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和移送刑事犯罪等环境违法案件58起。办理国家移交环境问题线索10批次194件,指导督促完成整改170件,整改率达87.6%。通过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以法治刚性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有力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建设美丽云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刀刃向内,在规范履职上树立新形象
紧密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标对表、主动作为,以“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为核心,推动执法理念从“被动执法”向“执法服务”转变。先后印发《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集中纠治生态环境领域“两违四乱”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组织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廉洁执法自查自纠,3次通过媒体发布征集问题线索公告,向4797家企业征集问题线索,排查执法信息7.12万条。统筹各类检查事项9000余项,废止不合时宜执法监管方案7件,组织1126家企业召开惠企服务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诉求,“实打实”掌握一线情况,精准摸排企业对监管执法的痛点、堵点问题。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联动,选取部分典型处罚案件开展专项调研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督促整改并完善规范执法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生态。
坚持执法为民,在维护权益上彰显新担当
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受理、核实、办理、反馈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确保群众举报投诉“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一是抓实交办问题整改。对环保督察、自然资源审计、生态为民等交办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销号推进、专案专人专办,全过程跟踪督促,严防问题反弹,推动246个交办问题整改。二是抓实生态环境部移送问题办理。对生态环境部移送的10批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接办处置,逐项核实、依法办理、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抓实推送线索(舆情)处置。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以及网络舆情等推送线索,快速响应、及时核查,牵头或协助处置信访、舆情反映的环境问题8785件,对387件涉嫌环境违法线索立案调查,并强化办结回访复核,推动矛盾源头化解,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科技赋能,在智慧监管上实现新成效
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转型,深化数智赋能,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加快构建智慧执法体系。制定《云南省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明确网上巡查、移动巡查等日常检查方式及转入现场检查程序,推动非现场技术应用与执法规范有效衔接。整合监测、监管、审批等多源数据,破除信息孤岛,建成涵盖多个功能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制定线索预警和执法事项触发规则,开发自主联网测试功能,构建“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执法”非现场监管模式;深化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打通移动执法系统与司法机关、信用中国(云南)等平台数据通道,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探索AI技术应用,通过“AI+人工”协同模式,利用案卷智能评查模型筛查案卷,推动案卷管理从“粗放管理”向“精准管理”转型。通过科技赋能,非现场监管模式加快成型,案卷瑕疵率明显减少,非现场检查次数明显上升;对1064家符合条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采取非现场方式监管4061家次;对重点监管企业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开展非现场检查7467家次,智慧监管覆盖面持续扩大,执法精准度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坚持强基固本,在执法质效上取得新提升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规模化应用,持续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9100多万元资金为各级执法队伍购置8100余台(套)执法设备,改变了以往“眼睛看、鼻子闻”的传统执法模式。今年又争取资金5800余万元,为6个州(市)配置执法装备5100余台(套),基本满足一线执法需求。积极升级改造移动执法平台,完善执法管理、队伍管理、处罚裁量、智能稽查、双随机抽查等功能,并与省司法厅“扫码入企”系统深度对接,实现“一个APP执法”,从技术层面规范入企检查。通过强基固本建设,全省执法机构已初步建成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监管体系,执法装备标准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基层一线执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线索发现和精准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系统施治,在协同共治上凝聚新合力
破除壁垒、凝聚合力,构建全域协同大执法格局。聚焦健全“监测、监管、监督执法”三监联动机制,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深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健全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滇川黔”“滇川藏”跨省流域联防联控,严厉打击跨界污染、固废跨区域倾倒等违法行为。联合省公安厅印发了《云南省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方案》《云南省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形成打击合力,提升办案专业性,以法治刚性守护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笃法力行,在法典落地上展现新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及时修订《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将基准表中90%以上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由单行法条款统一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应条款。修订增并裁量权基准16大项218个小项,涉及裁量因素858个,裁量因子和等级6269个,不予处罚事项由13项增至31项,修订后全文共20多万字,已于2026年7月15日印发,做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协调一致、精准衔接、同步施行。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