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云南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累计获评89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8个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级表彰,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据悉,“十五五”时期是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关键阶段。云南将紧扣相关政策规划,持续深化示范区建设,从五个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持续落实“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工作理念,建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传承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深化群众性宣传教育,凝聚各族群众团结奋进共识。
二是厚植文化认同。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全民教育全过程,推进中华文化符号展示、传统文化传承等工程,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三是促进交融互嵌。深入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丰富节庆、体育、文化、美食等交融载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和“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推动各族群众全方位嵌入、深度交融。
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补齐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做强高原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乡村振兴和现代化试点建设,深化兴边富民行动,巩固374个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果,实现边稳、边兴、边富。
五是深化依法治理。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多部门联动开展普法宣讲、线上知识竞答,累计传播量超145万人次、2800余人参与专题学习。持续完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提升边疆治理现代化水平。
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正洪表示,“十五五”期间,云南将持续聚焦主线、深耕主业,不断巩固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局面,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凝聚团结力量。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