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7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议程安排,本次会议将组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分组学习讨论。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司法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该《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2件单行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云南省2024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人作相关审查结果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作关于我省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负责人作关于新时代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达标滞后问题质询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检查《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检查《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基层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我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大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应杰和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的报告。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负责同志,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州(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同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举行分组会议,学习讨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审议审查有关法规案、人事事项及相关报告。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郑佳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