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和辖区群众成功救助了1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蜂猴”。
当晚10点,龙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说发现了一只像猴子的小动物,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辨认,该动物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蜂猴”,属于濒危珍稀野生动物,初步判断是蜂猴晚上出来觅食时迷路,误闯进居民家中。为避免在救助过程中蜂猴受惊坠落受伤,民警随即戴上防护装具,小心翼翼地朝蜂猴身后将其从房梁上抱下,并放入笼子中带回。
将小萌猴救助到龙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后,小萌猴“自来熟”,一会“倒挂金钩”,一会大快朵颐地吃苹果,萌态十足。“经现场检查,小萌猴身体状态良好,没有明显的外伤痕迹。接下来我们将把它移交到县野生动物保护办进行救助。”龙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刘邵超介绍。
据悉,蜂猴主要栖息于热带雨林及亚热带雨林中,喜独自活动,行动缓慢。白天隐蔽在树洞或树桠枝上歇息,夜晚出来觅食,以植物的果实为食,也捕食昆虫、小鸟,在龙陵主要分布在小黑山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
龙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提醒广大市民,禁止非法猎捕、伤害野生动物,在遇到野生动物时,应当避免直接接触,要第一时间联系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 /周青 尹纯助 刘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