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赵赢 摄)
9月27日,记者从2022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云南省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妇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等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认真贯彻落实《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要求,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期间,省妇联积极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积极推动落实党政主导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由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推动、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新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三访四察五送”工作,各级妇联共走访646.43万户家庭、2099.14万名群众、11968个女性领办创办企业及“两新”组织,组织开展“五送”活动8.77万场次,整合帮扶资金5364.57万元,帮助解决问题4.5万个。同时,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集矛盾排查、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询问取证、关爱帮扶于一体的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108个,为妇女儿童提供综合维权服务2.1万余件,受理和处置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事)件2400余件,救助妇女儿童1万余人,询问取证600余次,发出督促监护令近800份,以“一站式、全程帮”让妇女群众诉求有渠道、需求有回应、求助有人帮。
省高院则牢固树立新时代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司法理念,深化少年审判司法改革,高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全省148家中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实现全覆盖。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规定,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判处未成年罪犯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家事案件受理数、上诉率、申请强制执行率等指标有所下降,家事审判结案率、调撤率、离婚案件和好率明显提高,取得了“三降三升”的阶段性成效。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在全国首创“未成年人权益观察员”制度,妥善审理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等民事案件,进行司法救助近1200万元,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80余份,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40余份。针对女性群体,2022年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7份。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对47名被告人适用从业禁止。先后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3个,其中云南法院博物馆成为全国政法机关法治教育“网红”打卡地。值得一提的是,省高院及多家中基层法院少年法庭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过程中,省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推动建立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犯罪预防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体系。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措施,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22年全省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为54.87%、44.22%、34.86%,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同比下降。同时,与省妇联等部门联合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联合省教育厅部署“检校共建、法护成长”活动,组织百名检察长、千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全省450余个乡镇、63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1200余场次,惠及师生群众100余万人。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发送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3000余份,提供司法救助900余人,进行心理疏导3000余人次,帮助纳入社会救助1700余人次,帮助重返学校600余人,持续提升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
此外,省司法厅联合省妇联、工会、共青团、律师协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等活动,不断扩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指导省律师协会统筹组织全省律师进街下乡开展妇女儿童专题讲座11次,受众达1500余人,切实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近3年来,省律师协会先后成立女律师分会、妇女权益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全省58家律师事务所专门成立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发挥律师职能优势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案件代理、辩护工作,先后办理妇女儿童维权公益案件1587件,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
下一步,云南将强化履职尽责、协同联动、担当作为,不断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取得新进展,使广大妇女儿童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感受到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期间,将提升法治宣传功效,撑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伞”;注重矛盾纠纷化解,搭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避风港”;畅通司法保护渠道,开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直通车”;强化沟通协调联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贴心人”。(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