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云南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云南保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手抓高压严打、一手抓源头治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效。通过两年半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力巩固了三年专项斗争成果,切实强化对黑恶犯罪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有效带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2022年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满意度为97.73%,持续保持高位。
期间,全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高压严打不动摇,依法办案不动摇,标本兼治不动摇,精准督导不动摇,宣传发动不动摇等举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通过建立健全高位推动的组织领导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涉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整治机制、规范高效的线索处置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务实精准的督导督办机制、群众满意的长效评价机制“七大机制”,为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制度支撑。并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聚焦重点、紧盯问题、加强统筹,压茬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立足打早打小、查深查透,决不任其坐大成势、为害一方。组织开展线索核查、案件精办、打击涉网黑恶犯罪、逃犯追捕、“黑财”执行攻坚等行动,攻克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2021年至今年8月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8个,涉恶犯罪集团49个、团伙52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946人,缉拿本省籍目标逃犯14人,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937起,深挖打掉了一批“潜水”较深、“漂白”掩饰较好的“漏网之鱼”。
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树牢法治思维、恪守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规范办案,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侦、诉、审、执全流程办理质量控制机制,健全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分级审核把关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2021年至今年8月底,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12件1985人,全省法院一审判决222件2385人,判处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5.55亿元,一大批黑恶犯罪分子当庭认罪认罚。
始终树立系统观念,把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源头治理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中之重,攻克了一批过去仅靠单一部门难以解决的顽症痼疾,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22年全省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20年下降16.9%,命案下降53.5%。大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相融合,深挖涉赌、涉毒、涉恐、走私、偷渡、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违法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严防境外黑恶势力对内渗透和境内黑恶势力外逃。
始终把督导督办作为传导压力、落地落实的关键一招,持续拧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链条”。以特派督导强推进,圆满完成全国扫黑办2021年、2022年特派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2轮省级特派督导,推动整改问题336个。以案件督办破难题,健全落实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对6起案件组建省级“双专班”同步推进扫黑、“打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7起大要案件,推动各地揭开“盖子”、深挖“根子”。
始终围绕“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不断增强宣传发动效果,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2021年以来共接受举报线索4435条,广大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支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
下一步,云南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