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现场
7月24日上午,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滇池、抚仙湖、阳宗海、星云湖、杞麓湖、程海、泸沽湖等7件湖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财政厅负责人向会议作关于云南省2023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云南省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以上2个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负责人向会议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作关于我省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科学技术厅负责人作关于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英杰作关于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作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检查文物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情况、我省民间外交工作情况、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的报告。
同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审查了有关法规案、人事事项及相关报告。(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