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出台25条措施 推动2023年经济回稳向好

安宁出台25条措施 推动2023年经济回稳向好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3-02-09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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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记者从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暨2023年度安宁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大会上获悉,安宁市政府出台了《安宁市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提出,安宁市将以6个方面25条措施,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昆明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恢复促进消费能力、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进中提质。

一、坚定不移加快“工业立市”步伐

(一)着力培育壮大工业经济。

对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首次入规后且在库存续期满1年的“小升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2023年新建投产入规制造业企业,按产值给予阶梯奖补。

对于异地搬迁项目竣工当年新增产值的,参照执行。

(二)实施工业企业“小升规”倍增行动。

市级财政安排5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和新增“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建立营业收入1500—2000万元、1000—1500万元、500—1000万元3个档次临升规企业潜力库。

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发展税优惠,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所得税政策。

(三)大力助推做强园区经济。

加大资金支持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优先保障园区用地,加大“标准地”供应力度,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园区产业集聚、高效发展。

(四)全力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对认定为上年度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补。

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奖补。

二、全力激发商贸服务领域“市场动能”

(五)做实中小微企业“入规上限”。

对首次“升规纳统”的商贸业和服务业市场主体,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补(个体工商户奖励5万元)。

对本年度新开业或新迁入在安宁注册独立法人公司,并“升规纳统”的商贸业和服务业企业、年度规下“升规纳统”并实现营业收入增速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综合体(市场)内有新增升规商贸企业的,按照每新增1个升规企业2万元的标准,给予综合体(市场)运营管理方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六)扶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对批发业、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等企业,按实现销售额(营业额)、年度增长率给予阶梯奖励。

(七)鼓励扩大有效投资。

对年度非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产业项目,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给予 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年度非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数字经济、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给予 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大力发展首店经济。

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和本土知名品牌在安宁市开设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正式营业后3个月内达规上限的,对品牌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给予支持。

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开设云南首店、昆明首店、安宁首店,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成功引进首店企业并帮助企业达规上限的商业综合体运营单位,每引进1家的给予3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九)积极发展总部经济。

对在安宁新注册,并于当年实现“入规上限”,被昆明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根据总部企业类型及实缴注册资本金,给予最高500万元开办落户奖补,连续5年予以经营贡献奖补,连续3年给予最高累计500万元的购买(租赁)办公用房奖补。

对认定首年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特殊贡献总部企业,阶梯式予以不少于1000万元奖补,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缴纳税收安宁本级留存部分。

(十)促进数字化经济加快发展。

支持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数字化、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按实际投资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进入信息化项目统计库投资金额为准)。

对首次升规纳入核算的互联网、软件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对2022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互联网、软件企业,2023年度全年增速在30%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补、增速在40%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补。

(十一)支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建设市级电商快递物流园区和快件集散中心,标准化分拨仓储设施,引入6家以上快递企业入驻,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给予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租赁现有仓储设施2000平方米以上,发展快递集散中心,并引入整合快递企业入驻超过6家以上,给予2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支持主流直播平台在安宁设立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对业绩突出并达规上限的,给予每户10万元奖补。

(十二)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

给予每个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对企业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的公共海外仓,按仓储面积、服务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贴息支持和不超过300万元的仓储设备投入资金支持。

鼓励注册在安宁的外资企业,利用未分配利润进行本地再投资。

(十三)组织实施系列促消费活动。

对大型促消费活动予以支持。继续发放消费券,鼓励商圈商街、品牌企业投放企业消费券。稳定扩大汽车、家电消费。

三、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十四)鼓励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

对在安宁市新注册并纳入建筑业规上统计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十五)着力增强企业“内培”力度。

对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按企业资质等级划分进行阶梯奖励。

对新晋升公路、铁路、港航、水利、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按相关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十六)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多措并举推进停工缓建房地产项目复工复建,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培育长租房市场。

四、推动其他领域产业“提速发展”

(十七)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复苏回暖。

对在库文化和旅游企业总投资在500万元—1亿元的非政府投资类文旅项目,按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款)给予1%的奖励。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营业额及工资同比增速每增加10%的给予1万元/户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八)大力培育现代物流业。

抓住昆明—磨憨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建设机遇,支持安宁市海关监管场所、海关保税区等项目建设,力促“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昆明分会”挂牌,推动中国(安宁)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及跨境电商海关查验监管中心建设运营。

(十九)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2023年期间新增资产性投资额给予相应奖补。对重点农业企业2023年内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

五、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创新活力”

(二十)大力支持创新发展。

对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予以奖补。对新获批国家、省、昆明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等联合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专家工作站、昆明市级专家工作站的给予相应奖励。

(二十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开展“民企入安”行动。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将更多优质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市级重大项目清单。

(二十二)积极支持企业品牌建设。

支持企业提升效益质量,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本地老字号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对新获“昆明老字号”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云南老字号”的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补。

六、促进投资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二十三)主动帮扶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提升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企业水平,严格落实常态化走访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定期收集驻市企业,特别是规上、限上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需要协调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分期分批制定“帮企业、解难题”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领导、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做到企业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二十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效能。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掌上办理。

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化无干预办理。推动企业税费事项 100%“网上办”。

(二十五)激励干部争当“实干家”。

运用“大赶考”竞赛考评结果,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提拔任用,对排名靠后的坚决调整,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在争当排头兵的赛道上提振精气神、跑出加速度。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记者 李映青)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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