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切实推进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争当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出台实施,对全面推进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水平,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能力,促进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争当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了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推动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意见》围绕总体目标,提出了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措施等9个方面的主要工作、23条工作措施和92项具体任务。
《实施意见》在政策法规方面、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方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方面、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措施方面等6个方面具有云南的特点和亮点。
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充分发挥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机制,强化督察检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与人才支撑,推动《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