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这十年] 云南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云南这十年] 云南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6-24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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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云南法院系统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加大重点边境地区整治力度,坚决摧毁境内外制贩毒团伙网络,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66077件,审结60728件,判处被告人61623人,重刑率达62.13%,远高于云南其他刑事案件平均14.76%的重刑率,亦大大高于2020年全国毒品犯罪案件25.7%的重刑率。

(新闻发布会现场 赵赢 摄)

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国权介绍,云南一直是我国禁毒主战场,云南高院曾是全国第一家获授权对毒品犯罪案件行使死刑核准权的法院,依法严惩了韩永万、谭晓林、杨茂贤等国际大毒枭,平远街等重点地区毒品整治行动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

十年来,全省法院强化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威慑作用,对毒品犯罪进行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对全省禁毒人民战争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对毒品犯罪的严打,全省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虽总体上仍是高位运行,但从2012年收案的5319件,到2018年达到8251件最高点,再到2021年下降为4209件,毒品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毒品犯罪呈组织化、团伙化的趋势明显,犯罪分子结团成伙,形成利益共同体从事毒品犯罪活动,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实施毒品犯罪;云南法院在审判中已发现多起被告人,特别是青少年、未成年人为获取高额报酬或参与赌博,受境外黑恶势力人员组织、胁迫、诱骗,偷渡出境,后被引诱、强迫、威胁走私毒品入境的案件。云南法院针对黑恶团伙涉毒案件的新特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毒品犯罪紧密结合起来,以严惩黑恶团伙首要分子、毒枭为重点,突出“打财断血”,切实切断“以毒养黑”,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和不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2021年人民群众对我省政法机关的满意率达95.92%,再创新高。

董国权说,云南法院积极参加云南省打击跨境犯罪专项活动,始终保持对跨境源头性毒品犯罪的从严惩处态势。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沿边八州市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32944件,审结32529件,判处被告人32473人,重刑率65.33%,重刑率高于其他州市。在从严打击跨境毒品犯罪中,2018年云南打掉多个境外毒品加工厂,取得境外除源重大成果,2019年以来的境外除源成果居全国第一,清除了一批潜藏在境外、危害境内的涉毒隐患。当前,跨境毒品犯罪案件数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十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毒贩通过网络勾连的群体性走私、贩运毒品犯罪智能化、专业化趋势明显,发展迅速,在个案中查获毒品数量屡创新高。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全省查获大宗毒品案件总数5000余件,仅在2019年查获的万克以上毒品案件就达705件。对于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全省法院在审判中坚持综合考虑“数量+情节”,准确理解和适用国家死刑政策,对具有累犯,毒品再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坚决判处死刑,打击了犯罪分子实施大宗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

云南省作为我国主要的毒品过境地,毒品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缴获量长期占全国缴获量的80%左右。虽然云南省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种类相对集中,但近年查获如氯胺酮、卡苦、地芬诺酯等新型毒品的案件增多,新型毒品便于制造、隐藏和运输,使得需求量不断扩大,新型毒品滥用情况在我省部分州市呈上升趋势。另外,犯罪分子将能够使人形成瘾癖性的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伪装成“戒毒胶囊”“阳光胶囊”“养身胶囊”进行贩卖的案件屡有发生。云南法院对新型毒品犯罪保持高度警惕,及时研究犯罪特点,准确研判新型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时存在的争议,对新型毒品犯罪一律严审严判,通过集中严打新型毒品犯罪,使新型毒品犯罪蔓延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零星贩毒处于毒品消费市场终端,交易过程简单快捷、隐蔽,涉案毒品数量不大,但社会危害性极大。云南法院充分认识零星贩毒案件审判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把从重打击零星贩卖犯罪作为切断毒品制造与毒品消费之间桥梁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针对零星贩毒取证难、事实认定难的特点,规范零星贩卖案件证据采信标准,以提高对零星贩毒犯罪的打击力度。2005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间,全省法院审理零星毒品犯罪案件65824件,判处零星贩毒人员7万余人,对于多次实施零星贩毒的被告人坚决依法严厉惩处,有效遏制了毒品需求,毒品市场大面积萎缩,社会面吸毒人群数量下降,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成效,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毒品犯罪案件具有隐蔽性、证据收集困难等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的特点,云南高院针对审判实践中的诸多难点,组织起草了《毒品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经征求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已于2021年12月完成会签联合下发全省执行,进一步统一毒品犯罪证据认定标准,提高了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量;云南法院多次积极参与最高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纪要等涉毒品犯罪审判法规的制定工作,特别是对于“主观明知”的认定、技术侦查和隐匿身份人员实施侦查案件的处理及规范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为解决疑难问题提供了云南经验和智慧。

云南地处全国禁毒斗争的第一防线、第一战场,担负着堵截毒品入境的重大责任,同时肩负着禁毒宣传教育的重要职责,三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扩大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全省三级法院通过现场活动、传统媒体、新媒体载体,组织了送法进校园、进农村、法院开放日、现场专家咨询、组织群众旁听公开开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起到了震慑毒品犯罪分子,警示人民群众的良好社会效果。宣传活动还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2022年5月云南高院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中小学师生走进云南高院诉讼服务中心、云南法治文化博物馆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场馆,开展“抵制毒品”专题讲座,介绍了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巧克力”、“毒糖果”等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的新型毒品,提高未成年人鉴毒、拒毒、禁毒意识。

“2022年是云南省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化之年,全省法院将紧紧围绕筑牢祖国西南边疆禁毒屏障目标,积极参与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组织开展的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突出遏制境外毒品渗透对全国危害和省内毒品滥用危害两个重点,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持续推动禁毒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全省毒情形势好转势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力夺取禁毒人民战争新胜利,为全国禁毒工作贡献云南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董国权说。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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