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4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获悉,“十三五”以来,云南因地制宜、分区分类、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推进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30%,其中收集处理率10%。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日处理规模 36.03万吨,受益户数143.63 万户,受益人口 513.31 万人。
期间,结合云南实际,制定印发 《关于推进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开展现状调查,切实摸清治理底数。建成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技术支撑和质量控制体系,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推荐适宜的治理模式,广泛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为各地科学、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同时,注重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治理工作,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路线图”“施工图”,以规划为引领,优先治理“九湖”和赤水河流域,重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周边村庄、中心村和旅游风景区,分区分类施策,分期分批实施,梯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调研分析云南农村特点,科学合理制定治理路径。
此外,云南还开展试点示范,提升治理工作水平。期间,探索经济适用的治理模式,树立一批典型样板,分区分类形成一批符合地方实际的低成本、易维护、效果好,而且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突出重点区域,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投入保障。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专家团队,强化一线帮扶指导,加强对县(市、区)人员的技术培训。
下一步,云南将坚持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期间,将完善治理思路,科学推进治理,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每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3个百点,到2025 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40%。同时加强工作统筹,完善工作机制,并坚持建管并重,强化运维管理,强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监测,不断提升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