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全力维护国门生物安全

昆明海关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全力维护国门生物安全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4-14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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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在入境邮件中截获的活体甲虫(供图)

海关关员对入境火龙果开展检疫查验(供图)

海关关员在实蝇监测点安装实蝇诱捕器(供图)

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今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颁布实施30周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备,生物安全领域法治保障不断加强。

国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前沿,国门生物安全是构成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与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人民健康安全等息息相关。云南省与东南亚三个国家陆地接壤,边境线长、口岸通道众多,地貌、气候复杂,各类疫情疫病防控压力较大,西南国门生物安全面临的形势日益复杂严峻。

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和《生物安全法》的执法主体之一,昆明海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严防人类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不断构建以口岸为核心的西南国门生物安全防线。

强化口岸卫生检疫 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昆明海关始终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发高发传染病,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大湄公河次区域和澜湄合作等平台,构建境外传染病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口岸及输入性病媒生物监测,加强对来自疫情高发区入境人员的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样本采集等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对来自或途径疫情流行区的交通工具、集装箱及货物、物品等严格实施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全方位、多渠道收集疫情信息,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网络,及时调整完善“一口岸一方案”防控方案;与地方联防联控建立顺畅的协同配合机制,开展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检疫措施,实现入境人员无缝对接、闭环管理,多举措有效防止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从国门输入。全力推进消除疟疾等工作,推动我省2021年5月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疟疾认证现场评估,为云南省乃至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强化口岸动植物检疫 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一直以来,昆明海关始终坚持全链条口岸动植物检疫防控,严格落实动植物检疫防御体系的检疫准入、检疫审批、境外预检、口岸查验、实验室检测、检疫处理、隔离检疫、定点加工、疫情监测等9项具体措施,筑牢国门生物安全网。建立健全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设立国门生物监测点612个,对红火蚁、杂草、林木害虫、实蝇等开展监测,与周边国家合作开展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推动检疫“关口前移”,2021年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2518种次。深入开展“国门绿盾”“清邮”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引进外来物种、非法寄递携带种子苗木行为,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及疫情疫病载体、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等涉及生物安全物品的查处,严防外来物种入侵和动植物疫情传入,保障国内农业健康发展。2021年在进境种猪中检出猪蓝耳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等动物传染病15例,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红火蚁、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有力防范疫情叠加风险。

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 科技赋能海关执法

昆明海关不断提升科技保障水平,持续加大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建设力度,持续提升有害生物检疫鉴定、传染病特别是新发传染病监测检测能力。目前昆明海关拥有技术中心、保健中心等技术机构12个,共47个实验室。其中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11个、区域中心实验室14个、常规实验室22个,检测认可项目达1.6万项,涵盖动、植、食、卫、化、矿等领域。国家物种资源检测鉴定重点实验室(昆明)可对象牙、犀牛角、虎骨、蜂猴等珍稀物种的形态学、分子生物学检测,以及红木等名贵材种鉴定、古树茶分子鉴定、食品中特定动植物源成分鉴定,为海关国门生物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维护国门生物安全,不仅需要忠诚的海关国门卫士守护,更需要社会公众的群力共治,倡导全民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破坏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行为,共同营造“人人关注生物、生态安全,人人守护生物、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国家生物安全助力,为国家总体安全助力。

为此,昆明海关倡议:

(一)携手做好国际旅行健康。

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做好出行防护,珍惜生命、关爱生命,远离艾滋病、远离登革热等各类传染病。

(二)禁止入境物“不携带”。

不携带、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0号)规定的3大类17项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三)动植物及其产品“要申报”。

了解我国“完全禁止贸易的濒危动物及其制品”“须办理相关证书方能出入境的动植物活体”“须办理相关证书方能出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等信息,出入境时积极主动向海关申报。

(四)国外宠物、花草等动植物产品“不乱买”。

网上购买国外宠物、花草等动植物产品,存在外来物种入侵风险,还可能携带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的寄生虫病毒和细菌,因此不要随意从网上购买,甚至饲养后擅自放生、丢弃。(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责任编辑:许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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