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 (第三场)获悉,云南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5年的93.3%提高到2019年的94.77%,全省129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国家督导检查。云南成为全国第22个、西部第5个整体通过基本均衡验收的省份,义务教育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当前,云南完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年规划任务,累计投入347.28亿元,竣工投入使用校舍1408.68万平方米,设施设备购置资金达51.36亿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条底线”全部达标。同时,2019年启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省级投入16.05亿元,完成C级校舍加固改造任务,改造面积达264.88万平方米,全省中小学彻底告别C、D级危房。省级统筹5.6亿元生均公用经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高速光纤网络建设工程,实现“万兆主干、千兆进校、百兆到班”全覆盖。
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云南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2019年人均每月补助达到562.5元。2018年起,每年对500名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每人给予10万元奖励,留住一批扎根乡村的好老师。
同时,云南提高农村中小学保障水平,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和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两为主”“两纳入”“同城同教”要求(“两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即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益。在农村学校普遍设立“留守儿童之家”,增进留守儿童与家人的情感交流。
此外,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与省残联共同出台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指导意见,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持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