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6月11日电 (李发兴)云南是我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除汉族以外,人口在6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有彝族、哈尼族、白族、傣族、壮族、苗族、回族、傈僳族等25个,少数民族文化多彩瑰丽。近年来,云南把加强民族文物和非遗项目保护作为建设民族文化强省的重要抓手,通过立法保护、加强收集整理、加强人才培养、重视产品开发等多项措施,为保护利用好多姿多彩、丰富灿烂的民族文物和非遗项目提供了良好条件。
推动立法保护,为推动民族文物和非遗项目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政策保障。截至目前,云南省共出台了23个地方性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规定,以“两法一条例”为核心的文物、非遗保护制度已初步形成。此外,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
加强收集整理,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文物方面,云南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点14704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206项,征集收藏了少数民族文物10余万件(套)。古籍方面,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文献古籍3万余册(卷),口传古籍1万余种,翻译、整理、出版了500余种民族古籍4000多册,有47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部少数民族口传文献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纳西东巴古籍文献入选《世界记忆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收集整理各民族民歌民曲2万多首,民族民间舞蹈1095个舞种,6718个舞蹈套路;民族器乐300余种,民族戏剧(包括地方戏)曲目(篇、部)1000余件;整理规范民族民间叙事长诗50多部,民族节庆230多个,传统体育项目300多项。
积极搭建非遗人才成长平台,加强人才培养。近年来,云南通过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送非遗传承人进入省内外院校培训学习,参与深圳文博会、成都国际非遗节、山东非物质文化博览会等活动,积极搭建非遗人才成长平台。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认定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1055人,其中国家级125人、省级960人、州市级2649人、县级7321名。全省共挂牌命名了省级非遗传承基地28个,设立了州市级非遗传习中心11个,各级传习馆(所)257个、传承点358个、展示室923个。
重视产品开发,将非遗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发展优势。云南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的原则,大力推进民族文博和非遗产业发展,努力让民族文物和非遗项目“活起来”。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家非遗传承人企业,列入国家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经扶持培育,一大批以非遗资源为依托的企业脱颖而出、发展壮大。不少企业致力于非遗传统技艺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培训,形成了“公司十合作社十农户”的运营模式。当前,全省民族文博和非遗产业生产销售企业已发展到7000多家,年销售额超过80亿元。
傣族传统技艺。(人民网 李发兴 摄)
(李发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