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建成全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

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建成全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7-09 20:40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2022年7月7日早上,云南省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杜发瑞登录了院里新建成的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在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发布系统里他发现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出现红色预警,杜发瑞马上接通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电话,州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回复说他们已经注意到这个情况,这两天楚雄市持续下暴雨造成龙川江西观桥河水混浊,他们会采取强化控源防污、强化疏浚活水、强化监测监管等一系列措施改善水质。

下午四点,杜发瑞再次登录监测系统,发现水质已经达标,监测预警不再是红色,杜发瑞松了一口气。

对于一个从事公益诉讼的检察官,在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没有建成大数据中心之前,他要四处去寻找线索,很多时候当地发生了事故,产生了危害,造成了不良影响之后检察院才开始进行监督,“事故已经发生,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都会很严重,相关行政机关是被动接受监督,抵触情绪也相对较大”,杜发瑞说。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大数据展示中心的设计融入了当地的彝族文化 )

2022年,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先行先试探索大数据建设,建成全省首家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充分运用大数据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洪顺介绍说,在硬件上,建设了终端分析、指挥调度、数据展示三个中心。终端分析中心用于集中管理数据终端,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同时,又方便检察官随时查看、及时分析研判。指挥调度中心用于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对基层检察院进行实时精准调度。数据展示中心用于集中展示楚雄州检察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数据集成,实现了数据的可视化呈现和导航。同时,作为“数智楚雄”检察工作品牌的窗口,能够集中展示检察大数据工作成果,扩大品牌的示范效应。

在软件上,经过充分学习论证,制定了“内部数据整合、外部数据融通、数据智慧建模”三步走模式。内部数据整合能够及时精准发现问题、提升案件质效。对十个基层检察院、各条线、各名检察官案件质量情况进行画像式的动态呈现和对比,为每一项检察业务、每一个基层院、每一名检察官列出问题清单,进行精准督导。外部数据融通能够拓展线索来源、强化监督能力。主要是通过融通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数据平台,建立大数据池,运用这些数据进行筛选、比对、碰撞,从而发现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和风险,据此进行监督和预警。数据智慧建模能够高效筛选海量数据、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效率。大数据中心投入运行以来,在提升案件质量、发现问题线索、促进社会治理三个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对于年轻的检察官杜发瑞来说,每天只要登录大数据中心,就可以了解方方面面的情况。“我觉得大数据中心投入使用之后,我们更容易发现监督线索了,也可以实现靠前监督,提前发现社会治理中的各类风险,与行政机关一同将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行政机关也变得更加容易接受法律监督,实现社会治理的双赢,多赢和共赢”,杜发瑞说。

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胡云则认为“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是数字检察的价值指引和实践导向。检察机关主要是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督模式从案卷审查、个案监督向数字赋能、类案监督转变。启用大数据中心之后她认为发生了三个变化:理念上,能够增强能动、形成合力;

方式上,能够良性监督、促进共赢;效果上,能够提升能力、提高效率。“大数据提高了我们发现自身案件问题和监督线索的能力,提升了我们的办案和监督效率。过去,很多问题是传统人工方式难以发现,或者发现后没有能力去解决的,运用大数据后,这些问题都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解决”,胡云说。

大数据建设是系统工程,项目多、问题细。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克服种种困难,用半年时间完成了全部硬件建设和第一批平台融通工作,目前,已融通了28个信息平台,初步建立了大数据池,同时探索出了一些可行的数据分析方法,制定了第一批数据建模计划。

张洪顺介绍,融通以来,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发现各类问题和监督线索349件,经调查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16件,协助相关单位办理虚假诉讼、支持起诉、税款追缴等案件71件,向有关单位反馈风险隐患问题10余项,大数据运用成效初显;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民族团结进步中心工作,运用大数据分析了过去五年的涉企案件情况,提出企业涉法涉诉风险防控建议15项34条。

让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洁感到满意的是,大数据中心启用以来,不仅大大提高了全州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至6月楚雄州人民检察院有31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排名全省前五,占总比超过1/2,其中18项位居全省第一,5月排名全省后五的8项质量指标中,目前已有6项指标排名上升,且3项进入全省前五,案件质量大幅提升。

张洪顺表示,下步工作中,楚雄州检察院将坚持“找数据”和“用数据”同步推进、互相促进,在数据融通和数据建模上持续发力,通过数据的深度利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以数字赋能监督、以监督促进治理,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本”的提升和“质”的嬗变,实现“数智”到“数治”的飞跃。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李映青)

【责任编辑:许聃】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