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切实增进人民福祉 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健全

云南:切实增进人民福祉 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健全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7-0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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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太昕阳 摄)

7月4日,记者从云南医保惠民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全省医保部门坚决贯彻省委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决策部署,自觉践行“三法三化”,在民政、卫生健康、乡村振兴、药品监督、工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在各定点医院的大力支持下,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接续出台落地了一系列医保惠民利民便民政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了解,此次医疗保障的扩展范围主要包括《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中的相关措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落地实施、启动医保移动支付三个方面。

期间,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织密扎牢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保障网”。为解决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认定不统一、统筹层次低、托底保障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云南省在新印发的《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中提出,将显著提升救助对象的覆盖范围、将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将综合保障能力更加凸显和将按照“三统一、一规范、一提高”的标准提高救助标准的四个显著变化。

“三统一”即: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全省统一;起付标准(医保报销“门槛费”)全省统一;报销比例全省统一,第一类人员保持现行100%的比例救助,第二类人员按照70%的比例救助,第三类人员60%的比例救助,第四类人员50%的比例救助。

“一规范”即:规范医疗救助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统筹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提高”即:2023年前,医疗救助统筹层次由县级统筹提高到州(市)统筹,充分体现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增强保障能力。

过程中,云南实施“双通道”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买得到、能报销”。为解决部分患者仍存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购药难”“在定点药店购药医保不能报销”的突出问题,云南省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于去年底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并于今年6月30日按照国家标准,在全国率先上线了“双通道”电子处方中心,将部分定点药店作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的“双通道”药店,同步纳入医保报销,构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的“双通道”保障机制,让患者在定点医院和药店都能够“买得到谈判药,买了以后还能报销”。

此外,云南还启动医保移动支付,把缴费窗口搬进手机里,减少患者排队缴费等候时间。医保移动支付是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诊问缴费这一堵点问题,进一步丰富拓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今年以来,云南省加大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力度,顺利完成医保移动支付中心建设,在部分医院开展试点,并完成与医院HIS系统的改造对接,全省进入医保费用线上支付时代,切实减少群众跑腿缴费时间长的问题,让就医过程更方便、更快捷、更省时。

下一步,云南将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一点一滴突破,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优化经办服务,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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