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10+5”专项政策 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

云南出台“10+5”专项政策 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6-1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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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云南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成本增高、订单减少、资金紧张、人流物流不畅、难以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创新推出“十大专项行动”和“五个加力政策举措”组合拳,着力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

所谓“10”,就是“十大专项行动”,由发改、财政、人社、税务、人行等多部门协同,提出了一系列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十个内容。

财政惠企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牵头,在年初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安排5亿元,并统筹财力加大对文旅、农业、商贸服务等特困行业的支持力度。

减税降费专项行动——由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突出抓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减免缓缴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融资便利专项行动——由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省财政厅3部门牵头,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点、痛点,着力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实效,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持续较快增长,信用贷款比重持续提升,首贷户数不断增加,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同时,力争总体实现2022年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省财政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降低担保费。

稳岗就业专项行动——由省人社厅牵头,继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按规定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

保通保畅专项行动——由省交通厅牵头,聚焦过度管控、末端配送不畅等重点问题,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区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和人员闭环管理制度;大力推广货车司机免费核酸和抗原检测;对重点企业采取优先运力支持、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检测、优先安排装卸、优先配送等服务,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清欠活企专项行动——由省工信厅牵头,集中化解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要尽快明确还款计划,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惩戒力度。

创新创业专项行动——由省发改委牵头,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开展创新创业之星、青年创业省长奖、云岭工匠等选拔活动。持续统筹全省创新创业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源集聚,形成推动创新创业强大合力。

企业培优专项行动——由省工信厅牵头,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今年要培育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1000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户以上、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0户以上。

复工复产专项行动——由省发改委牵头,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保障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服务业困难行业帮扶力度等举措,加快推进困难行业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确保“能复则复、能复快复”。

融通发展专项行动——由省工信厅、省科技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3部门牵头,引导大企业通过生态构建、基地培育、内部孵化、赋能带动、数据连通等方式打造一批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典型模式,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融通发展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所谓“5”,就是“五个加力政策举措”,具体包括加力房租减免,即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租金减免6个月。

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今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加力融资服务。对重点纾困企业及其融资需求实施清单制管理,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使用,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加力困难行业帮扶。将餐饮、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省财政统筹对各州市按标准支持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定期核酸检测费用给予补助。除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外,还对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社保缓交政策,养老保险费缓交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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