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牢民生底线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发布

兜牢民生底线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发布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1-18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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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常远 摄)

1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重大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就。期间,全省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保障能力更加稳固,区域城乡更加均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20个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共同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现阶段云南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标准。实施标准经省政府批准,已于2021年12月正式印发实施。

据了解,《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保障“两个保障”,共9个方面、22大类、81个服务项目。值得一提的是,较国家服务项目,云南省增加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这1项,该项目在云南省已实施多年,政策依据、支出责任较为明确,长期以来对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教育层面,《云南省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中包括学前、义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项目。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功能齐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资助格局,构建普惠性资助、特困性资助、奖励性、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实现各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在制度上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做到学有所教提供有力保障。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明确了现阶段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可以让各级政府对现阶段保障基本民生“重点要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引导各州(市)对照省级要求,查缺补漏,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用到人民群众生活当中最关键的环节,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基本生活。(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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