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将修改完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

云南省人大将修改完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1-01-2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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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正在召开的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云南省人大将修改完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各种住宅、商业大厦、办公大楼以及住宅小区日益增多,新建楼宇、住宅小区在交付使用后,都面临着管理、养护、修缮的问题,历代保存下来的原有老房屋也存在着物业管理。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379号发布《物业管理条例》,并分别于2007年、2016年、2018年进行修改完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10条,到目前已有15年之久。

针对目前体制机制不健全,对物业各主体缺乏有效的监督;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积极性不高;小区配套设施不健全,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物业纠纷,后续物业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2020年两会期间,云南省人大代表李永梅提出建议对《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该建议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列为2020年度重点建议,并纳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

李永梅在参加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涉及人民群众的民生,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尽快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基层调研,加快立法步伐,制定出与云南实际情况相符合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改善小区人居环境,化解因物业引发的小区矛盾纠纷,最终实现社会基层治理现代化。

她说在修订《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时建议重视以下四点:一是明确各主体权、责、利,加强联动协调;二是进一步明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以及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后的待遇等问题;三是明确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建设、移交、管理等要求;四是明确物业收取一切费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等管理规定。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告诉中国日报记者,社区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物业管理也进入了新时代,既迎来发展的新机遇,也面临发展的新问题,为系统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亟需结合物业管理新形势,昆明市人大在2021年也将组织深度调研,结合昆明实际情况,对《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予以修订和完善,条件成熟时,拟制订《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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