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 云南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十三五”期间 云南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11-2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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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11月26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云南净土保卫战各项重点工作推进顺利,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入推进,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从2017年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云南对全省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农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期间,围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和环境整治、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等实施了一系列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阻断土壤污染物的迁移。截至目前,已建立1343家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完成国家下达云南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的目标;完成274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任务,以超筛选值农用地为重点排查区域,持续推进第二阶段污染源整治;动态更新云南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104家企业建立或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履行自行监测等义务;完成全省确定的185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到91.2%,全省连续3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依据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云南全力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修复等工作。全面完成了129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截至目前,经初步核算,已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80%左右”的目标任务。

同时,着力推进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实施。截至目前,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并完成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成果总结工作,初步形成一批经济有效、可推广应用的土壤污染修复、风险管控措施及模式,为在更大范围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奠定技术基础。

“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巩固提升“十三五”成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围绕严守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条底线,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开展治理修复,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土壤安全利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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