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力保障水电气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

云南全力保障水电气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2-2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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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记者从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获悉,连日来,为减轻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灵活电价政策,并明确政策执行的范围、支持的对象、政策的时限、操作的流程,保证政策落实落地。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全力保障水电气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

期间,云南“欠费不停供”,助力复工复产,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目录电价下浮10%,变更电费计收方式更灵活、办理更便捷,对防控应急保供企业给予优惠性政策。

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收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此次出台的措施,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实行“欠费不停供”的政策。

同时,2020年2-3月,云南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如果以上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按1-10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400125元(不含代征基金)降低0.04元,以2019年2-3月电量(约17亿千瓦时)测算,可降低企业的成本约6800万元。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按实际最大需量和按合同最大需量)的变更周期由3个月变更为1个月。同时,两部制电价用户由原政策暂停不得小于15天调整为均可按“天”办理短期暂停用电业务,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基本电费。电力用户可根据实际生产用电情况及时向电网企业提出基本电费执行方式变更申请,办理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业务,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的方式申请。疫情防控期间用户申请资料可容缺后补,目前云南电网已开通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实现客户申请“当日办结”。

此外,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在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等场所用电,如采用双电源供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据了解,截至2020年2月19日,已落实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涉及635户,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2700万元。其中,申请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由容量变更为实际最大需量客户有152户,降低用电成本约770万元;申请办理暂停、减容业务的客户有483户,降低用电成本约1930万元。

下一步,云南省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尤其对尚未宣传到户的相关企业,电网企业要加强跟踪,主动向用户宣传告知,确保企业在复工复产后第一时间知晓和享受疫情防控期间降低用电成本的政策。同时,依据职能职责帮助电网公司、各增量配售电企业细化落实相关电价政策,密切关注企业生产动向,切实加强服务工作,做好用户申请受理、办理减免等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并及时跟踪已出台政策的执行效果,统计分析已执行政策的企业数量和降低用电成本的情况,收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做法,依法依规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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