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通报6起违法案件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通报6起违法案件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10-1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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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通报6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会议通报了文山州文山市喜得冲水韵墅项目违建案、红河州蒙自观音桥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临沧市临翔区违法用地集中建房案、德宏州瑞丽市畹町合达食品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昆明市呈贡区钢材加工批发违法用地案等5起土地违法案和昭通市永善县务基镇锦屏马家湾采石场非法采矿案1起矿产资源违法案。其中,文山市喜得冲水韵墅项目存在明显的未批先建、少批多占以及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动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蒙自观音桥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蒙自市文澜镇东村集体土地(全部为园地)建农产品交易市场,临沧市临翔区部分社区存在个人违法占地甚至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等情况,瑞丽市畹町合达食品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涉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呈贡区钢材加工批发违法用地案涉及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昭通市永善县务基镇锦屏马家湾采石场在采矿许可证到期未依法办理延续手续的情况下持续开采,并且当地政府两次以政府常务会的形式同意该采石场继续开采。

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通报的违法案件所在区域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真正严格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希望通过对上述违法案件的通报,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消除自然资源违法状态,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将坚决树立“严起来”的执法理念,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建立以“季度+年度”为主,即时监测为辅的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时效性;实行“增违挂钩”,将违法用地数量与资源利用计划指标挂钩,根据违法数量,按照一定比例暂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指标等,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执法督察,促进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严肃开展约谈问责,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同时,对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要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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