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昆明海关政策推介会上获悉,2018年11月1日海关总署正式决定在全国海关范围实施关税保证保险政策,11月4日昆明海关首份关税保证保险单在所属河口海关成功办理通关手续。截至2018年底,昆明海关共审核备案237份关税保证保险单,保单额度共约3004.98万元,支付保费约10万元,涉及报关单185份,税款2628.09万元,大量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并为企业压缩约1850小时通关时间,云南省进出口企业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工作又向前迈进一步。
关税保证保险是国内首款以政府机关(海关)为被保险人的信用保证险产品,是指企业提供由经银保监会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履约担保保单,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手续。企业可以无需缴纳保证金,也无需向银行申请保函,采用关税保证保险保单即可办理海关事务担保,实现“先放行后缴税”。因第三方机构不直接介入海关业务,关税保证保险既符合现行海关事务担保规定,又能够为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新的探索路径。
传统担保模式,因银行准入门槛高,中小企业需要在银行缴纳保证金才能获得授信额度,保函产品等担保方式一直没有广泛运用,虽然海关有多项担保惠企措施,但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进出口企业的获得感并不高,进出口通关环节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困扰着企业。关税保证保险担保模式是海关总署针对海关税费支付中担保支付比例低,大量中小型进出口纳税企业因申请保函困难无法大规模使用担保支付的难点,精准推出的多元化税收担保模式其中之一,与传统税收担保模式相比,具有国家税收安全有效提升,企业资金成本大幅降低,企业办理手续非常简便等特点。
在前期充分试点的基础上,去年年底,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从今年1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范围,将汇总征税纳入“关税保证保险”担保范围,目前,“汇总征税”及“纳税期限担保”两种类型不再采取试点初期“一单一保”的模式,一份保单可在担保有效期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对应多份报关单。企业通关成本将进一步得到降低,关税保证保险的应用前景也将更加广阔。
期间,诚信进出口企业可根据其实际需求从“汇总征税”、“纳税期限担保”以及“征税要素担保”三种类型中进行选择,以进出口企业为投保人,企业发生业务的直属海关为受益人,由参与试点的三家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太保财险、中银保险)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关税保证保险,并在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完成系统备案后,即可用于各类特定的海关事务担保,实现“先放行后缴税”,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如投保人(进出口企业)未按海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海关赔偿投保人应缴纳的税款,确保国家税款安全,同时,海关也将停止企业参与关税保证保险的资格。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云南企业可以通过“12360海关热线”咨询和了解关税保证保险相关措施的办理流程和条件,也可通过昆明海关所有业务现场进行咨询。
下一步,昆明海关将以此次推广关税保证保险模式为契机,结合近期总署出台的关于关税保证保险应用于汇总征税和循环担保的新政策,与三家试点保险公司继续开展紧密合作,积极宣传引导企业用好用足海关惠企政策措施,进一步助推云南开放型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