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11-28 09:43:01

云南省坚持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全面抓实各项重点任务并取得积极进展,逐步形成了全省土壤污染全民共治、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截至目前,云南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事件、因污染地块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土十条》)。云南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土十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目前,云南省已建立了325块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4个污染地块名录,由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云环通〔2018〕187号),并建立了省级污染地块信息系统部门共享账户,推动建立了污染地块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要求,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

2016年以来,省级以上环保专项资金先后投入资金近10亿元,实施土壤污染源管控、受污染农用地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项目,包括8个国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天喜介绍,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于2017年印发了《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省生态环境厅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为重点,在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严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加强农用地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的同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确保《工作方案》落地见效。

为增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工作实效,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督促指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并公布云南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全省第一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区域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会泽县、马关县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固体(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和环境整治,完成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督促相关州(市)按时限要求完成“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清废行动2018”等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开展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清理整顿,实施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工作。同时,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管理,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

王天喜介绍说,下步,云南省将在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持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精准发力,夯实基础,有效防范风险,不断提升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水平。(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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