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矿破坏环境案件 打掉一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8-14 06: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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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矿破坏环境案件 打掉一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昆明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矿破坏环境案件
昆明警方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矿破坏环境案件 打掉一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8月13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近日,在全市公安机关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昆明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在西山重点保护区域非法采矿污染破坏环境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

2018年3月以来,根据群众举报和昆明市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发现在西山区海口街道办事处桃树居民委员会柳树箐小组白莲水井存在山体植被被破坏的现象。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抽调环保、刑侦等多警种展开合成作战。经侦查,发现一个以犯罪嫌疑人马某昆(男,42岁,昆明市西山区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实施非法开采磷矿,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并一举将该犯罪团伙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

经查,2014年3月15日,犯罪嫌疑人攸某某(男,34岁,昆明市西山区人)与桃树居民委员会签订了白莲水井复土植被协议。2014年6月,犯罪嫌疑人攸某某将该协议转让给犯罪嫌疑人马某昆,犯罪嫌疑人马某昆伙同犯罪嫌疑人攸某某、黄某(男,41岁,昆明市五华区人)、马某波(男,33岁,昆明市西山区人)、于某某(男,40岁,辽宁凤城市人)、马某(男,50岁,昆明市西山区人)等人以复土植被恢复为名,采取昼伏夜出的方式,组织挖机、装载机、运输车等机械设备在白莲水井非法开采磷矿,变卖后非法牟利4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马某昆等人为获取不法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造成山体植被破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同时,该团伙还涉嫌寻衅滋事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2018年8月2日,经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马某昆、马某波、攸某某、黄某、于某某、马某等8人被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以来,昆明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入湖河道水污染、非法采矿、大气污染等污染破坏环境违法犯罪为重点,全力开展破案攻坚会战。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办环境污染案件177起,超过前9年办理案件的总和。其中,查办刑事案件 50起,抓获160人;查办行政案件 127起,行政拘留168人。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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