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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正式公布

作者: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6-16 14: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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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正式公布

6月13日,记者从2018年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月8日,司法部公布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为此,云南省也将正式公布《云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对广大考生关心的报名条件;考试考区设置问题;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试收费问题;报名方式和审核问题;计算机化考试相关问题;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等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报名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与此同时,按照中央两办《意见》确定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司法部《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2018年4月29日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样符合报名条件。

同时,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还明确了不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六种情形,其中增加了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此外,新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二张试卷,主观题一张试卷,实行一次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今年客观题考试全面实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纸笔考试,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才可以参加主观题考试。同时,考试内容从过去司法考试以知识考查为主,转变为以能力考查为主,增加检验考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考试内容和分值比重。(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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