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评比中,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再次获得表彰,承办人江琦、崔鹏继2016年度办理覃某某案后,所办理的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再次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2017年,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法治建设和总体要求,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强力高位推进审查业务,积极拓展案件来源,因案制宜,重点审查,跟踪回访,在“西山形象,成绩亮点,党建引领,措施有力”等方面下功夫,使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成为西山刑事执行检察的助推器,做到成绩亮点上高检、省级推荐求影响,市级评比争一流。全国立案104件,提出建议82件,被办案机关采纳75件,三项数据均列全市第一。
在办理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大坝张某某强制游客消费,致人轻伤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是机械地就案办案,案结事了,而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延伸检察职权,结合国家整治旅游乱象的相关政策,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并联合政法委、旅游局“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旅游健康发展”为主题,对民族村、海埂公园、所索道公司、海埂大坝等旅游景点的管理及从业人员100余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运用法治手段,助推旅游环境治理和旅游行业的规范管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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