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脱贫攻坚,五年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8亿元。图为禄劝马鹿塘乡上火塘村易地扶贫安居房建设项目。
2017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是全省财政支出保障“第一大户”。图为鲁甸龙头山镇龙泉中学。
图为禄劝县翠华镇汤郎村委会卫生室
坚持老有所养,省财政五年累计筹措相关资金425.5亿元。图为盐津中和镇敬老院。
积极支持创业就业,省财政五年累计筹集就业创业相关资金10亿元,新增贷款128.3亿元,居全国第一。图为禄劝县则黑乡大学生创业开网店乐村淘网店。
坚持住有所居,五年来共实施城乡安居房改建近300万户(套)。图为禄劝县中屏镇芹菜村塘苗族宜居农房改造。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五年来,云南财政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聚焦民生改善,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全省财政民生支出从2013年的2866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4126亿元,年均增长9.5%,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0%以上,以实际有力行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幼有所育
五年筹措资金64亿元兴办幼儿园
以老百姓关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抓手,省财政不断扩大学前教育办学资源,2013年至2017年多渠道筹措资金64亿元,积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城市幼儿园发展、开展幼儿资助、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和开展农村偏远地区巡回支教等项目,促进学前教育向普及化、优质化方向迈进。
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幼儿园”“县县有示范园”的目标,学前教育办学机构从2013年的5326所增加到2017年的7310所,在校生人数从119万人增加到131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13年的54.19%提升到2017年的68.27%。
同时,积极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对1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幼儿给予生活补助。将学前教育助学金从中央规定的在园幼儿数的10%扩大到30%,新增补助25万名幼儿,使所有的建档立卡户的学前教育儿童都能够得到资助。
坚持学有所教
去年财政教育支出首破1000亿元
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2017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1001.6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是全省财政支出保障“第一大户”。
健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至2017年,共筹措资金499.8亿元,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统筹180.5亿元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17年全省367.6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48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免除563万名中小学学生学杂费。筹措资金194.7亿元实施全面改善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工程,推进云南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首次将城市寄宿制学校学生纳入寄宿生生活费保障范围,对全省97.61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实现城乡义务教育经费可携带。全省义务教育开始由普及发展向均衡发展转变,校际之间、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差距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5%。
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五年来,共筹集85.1亿元资金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积极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所有的农村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积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改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筹集资金5.6亿元,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机制,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面达到30%。
支持85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普通高中校舍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通过持续投入,普通高中提质明显,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由2013年的72.1%提高到2017年的82.6%。
建立和完善高校生均拨款制度,筹集资金16.3亿元,健全完善高等学校“奖、助、勤、贷、补”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筹集资金41.6亿元,支持高职高专生均拨款提高到2017年的1.2万元;筹集18.3亿元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高等教育从注重外延规模扩张向内涵特色发展转变,高等学校数由2013年的69所增加到2017年的74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5.8%提升到32.6%。支持云南大学顺利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
积极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对迪庆州、怒江州境内学生和“镇彝威”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施14年免费教育试点,继续对云南省建档立卡户考入一本院校,“直过民族”考取本科或专科、迪庆藏区考取三本以上的3785名学生,在其就读期间,除享受其他政策外,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学费奖励,对8.47万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享受既有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2500元的生活费补助。
坚持劳有所得
去年新增发放创业贷款居全国第一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创业扶持带动就业。五年来,省财政筹集就业创业相关资金10亿元,积极参与制定出台创业园、众创空间、校园创业平台等一系列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增加大学生创业补贴名额、提高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有力地保障了中央和省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筹措资金积极助力“贷免扶补”和担保贷款创业政策,累计扶持创业人数超过12万人,新增发放贷款128.3亿元,居全国第一,带动吸纳就业32.8万人。对十家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给予支持,为万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认定42名云岭首席技师、向72所省内高等学校发放校园招聘会补贴等。
同时,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就业补助政策在“稳增长”“去产能”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重点领域的关键作用,对下岗分流职工采取社会保险补贴、安排公益性岗位并给予补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在扶贫领域实施就业扶贫政策、技能扶贫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培训补贴、交通补助等政策,充分发挥了就业补助资金的作用。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坚持病有所医
五年医疗卫生支出逾2090亿元
紧紧围绕医改总体目标,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要求,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核心,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逐步优化调整支出机构,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各项医改工作取得实效。五年来,全省累计医疗卫生支出超过2090亿元,通过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全力保障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截至2017年底,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5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450元,参保缴费居民医疗待遇水平持续提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缓解。
对全省1373个乡镇卫生院、49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3351个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综合改革等给予补助,对全省37390名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所有公立医院(除中药饮片外)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各族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不断增强,重大疾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积极支持家庭医师签约服务。
坚持老有所养
512.8万名城乡老年居民受益
五年来累计筹措资金425.5亿元,有效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14年连续提标政策,养老金人均水平到2484元左右。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序启动并稳定过渡。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2017年共筹措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54.9亿元,全省512.8万名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受益。
做好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和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2020年底前,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落实全省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下调政策。
坚持住有所居
五年实施安居工程近300万套
五年来,省财政自始至终严格对标中央,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切实解决好4类重点对象的安居问题。
在自身财力极其困难的前提下,省财政坚决完成“按中央补助标准的1∶0.5的比例筹措资金”的任务,累计下达农村危房改造直补资金237.6亿元,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贷款贴息资金1.5亿元,并积极指导各地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整合力度,统筹支持开展危房改造。
同时,省财政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促使农村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金融支持范围,并通过实施财政贷款贴息补助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有信贷需求和相应偿还能力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 五年来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189.3万户。
积极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五年共争取各类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99.2亿元,省级财政配套安排资金37.9亿元,用于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住房租约补贴等,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04.5万套。
坚持弱有所扶
做好低收入家庭的财政“兜底”
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全面完善救助保障体系。针对社会救助政策碎片化、低保福利捆绑等问题,进一步拓宽资金整合范围,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统筹。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五年间省财政筹措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488亿元。
做好低保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指导各地按照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扶贫政策、大病保险等统筹衔接,省财政五年间筹措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6.9亿元将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医疗救助范围,着力推动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有效衔接。
完善低收入家庭大病保障机制,提升医疗救助分层分类救助水平。积极落实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全力支持做好全省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工作,五年间,省财政累计安排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专项资金10亿元,并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综合管理”的原则,重点对三个地震重点危险区涉及的12个州(市)22个县(市、区)给予倾斜。同时,兼顾大震监测预报、抗震设防、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和社会化工程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制度和补助标准,密切关注全省各地自然灾害发生情况,五年间下达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7.84亿元,并做好防灾减灾检查工作,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益。
决胜脱贫攻坚
五年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8亿元
支持脱贫攻坚,财政坚定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五年来,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0.8亿元。特别是2016年,省财政通过压缩省直各部门公用经费10%、统筹省本级专项收入20%、统筹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统筹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9%、统筹由专项收入转列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全部用于扶贫专项资金,积极开辟了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群体,对贫困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资金投入、考核评估等体制机制,实施88个国家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
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面推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改革。积极支持实施易地搬迁、产业、教育、健康等精准扶贫措施,大力支持开展迪庆藏区、怒江州、镇彝威革命老区等脱贫攻坚行动,“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全省累计减少贫困人口550余万人。积极配合出台健康扶贫30条,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筹措资金65.4亿元,支持组建省扶贫公司,发挥融资平台作用,推进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坚持文化惠民
大力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省财政大力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事业和谐发展。五年来,共筹措省以上财政资金29.3亿元,统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地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看电影、看戏、读书看报等基本权益,初步形成了省、州(市)、县、乡镇、村五级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
统筹安排资金13.9亿元,加大对重点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力度。统筹安排资金11.6亿元,支持“六馆一站”举办免费公益文体活动,合计支持全省4个美术馆、149个公共图书馆、1582个文化馆(站)、68个博物馆、纪念馆和41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支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推进面向东南亚、南亚国家为重点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五年来,财政的持续大规模投入,实现了在发展中不断补齐民生短板、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有力推动了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了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张子卓 李秋明 通讯员 陈玉柱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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