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强降温天气 防寒防冻防范应对工作
昨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强降温天气防寒防冻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州、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各单位切实做好强降温天气防寒防冻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2018年1月9日至11日,云南省大部地区将有一次明显降温、降雨(雪)天气过程,其中滇中及以东以南地区日最高气温将普遍下降8℃—10℃,局地下降12℃—14℃,昭通、曲靖、文山北部、红河北部、玉溪东部、昆明东部等地区将出现雨夹雪或小雪天气。为切实做好全省强降温天气防寒防冻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强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逐级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有关各方有序协同配合,快速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交通运输、铁路、民航、水运部门要把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作为重中之重任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的巡查,一旦发生雨情雪情冰情,道路通行受到影响时,采取关闭道口、限速行驶、强制分流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科学疏导车辆,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机场民航部门要针对降雪、大雾、霜冻对机场和飞行器可能造成的影响,组织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除雪除冰,确保飞行安全,全力保障机场有序运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妥善做好滞留旅客和驾乘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药用、不受冻,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及乡村卫生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转移安置城乡危旧房屋居民,确保不因恶劣天气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加强取暖安全宣传教育,抓紧筹集食品、棉衣被和取暖设备等御寒物资,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供应,保持价格稳定,满足市场需求,保证群众的正常生活。要切实保证居民水、电、气供应,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设备故障,要确保抢修力量及时到位、迅速抢通,避免大面积、长时间停供。
四、切实保证工农业生产正常运行。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强降温可能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准备,加强对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巡查和整修,特别要加强山区线路的巡查维护,防止因覆冰造成线路损坏,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农业和城镇绿化、园林防寒防冻工作,防止发生农作物、牲畜、花卉苗木冻死冻伤等灾害事故,滇南地区需防范低温对咖啡、橡胶等亚热带经济作物可能产生的危害。
五、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各级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强降温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预测天气变化趋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以及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广泛发布预警信息。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组织可能受影响的群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六、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冰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组织救灾救济,并迅速报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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