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开始实施

2017-12-26 09: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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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已经2017年11月6日第十二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云南省颁布施行的第一个调整档案事务关系的省政府规章。

据了解,《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内容明确国家档案馆的范围和设置程序,规范国家档案馆的建设与管理,强调国家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完善国家档案馆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强化国家档案馆的公共服务职能,明确档案馆工作条件保障,明确法律责任。

云南省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馆)长黄凤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作为云南省出台的第一部调整档案事务关系的省政府规章,《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云南地方档案法规体系,为全省国家档案馆发展增添了法制保障,为各级各有关单位和国家档案馆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增添了重要依据,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档案法制环境,推动和规范国家档案馆管理。“实现国家档案馆从传统型向现代化档案馆转变,发挥档案工作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独特作用,为社会、为民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文化服务,必将产生积极影响,亦是云南档案法治建设的新里程碑。”

国家档案馆是国家档案事业的主体和基石,承担着保管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的重要职能。目前云南省共有150个国家档案馆,其中综合档案馆146个、专业档案馆4个,共保管着1500万余卷档案资料,历史跨度600余年。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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