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起云南省将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11-30 09: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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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云南省作为第2批试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的省份,从12月1日起将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

其试行范围包括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

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州、市质监部门停止受理税控收款机,抽油设备,钻井悬吊工具,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电力金具,输电线路铁塔,铜及铜合金管材,棉花加工机械,机动脱粒机,工厂制造型眼镜,铝、钛合金加工产品,蓄电池,橡胶制品,电力整流器,岩土工程仪器,泵,电力调度通讯设备,水文仪器,输水管等19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申请。

第二,3类工业产品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州、市质监部门对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电热毯、助力车、摩托车乘员头盔等3类工业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实施监管。

第三,稳步下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其中包括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发证的19类重要工业产品和省质监局实施的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的申请受理权限,委托州、市质监部门及滇中新区管委会实施。同时,将由省质监局实施的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等17类产品的申请受理、审批发证权限,委托州、市质监部门及滇中新区管委会实施。

第四,开展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其试行范围包括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汽车制动液、人造板、化肥。

此外,试行工作内容还包括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优化审批全流程。

为切实推进《决定》贯彻落实,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百炼表示,根据《决定》,还制定下发《云南省试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工作方案》《用于简化审批程序的后置现场审查实施规范》等配套文件并及时培训全省被委托机构工作人员。(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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