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记者从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双10条”(即《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双10条”将进一步推动云南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并通过全面改善民营经济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
“十二五”期间,云南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达14.6%。2016年云南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6967.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9%,拉动全省经济增长4.6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2.9%。
会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文祥也指出:“目前,我省民营经济也存在发展总量不足、质量不优,发展环境仍不宽松,融资难融资贵加剧,企业投资意愿下降,企业家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
为此,针对近年来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困难,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即: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快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降低民营企业成本;深入开展创业创新活动;鼓励民营企业上水平上台阶;培养造就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民营经济工作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新要求。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出台,从健全法规制度、改进行政执法、加强司法保护、依法保护产权、促进公平竞争、规范履约行为、清偿政府欠款、强化依法治企、鼓励行业自律、严肃追究责任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具体体现。
今年1-9月,云南省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4768.2亿元,同比增长10%,拉动全省经济增长4.5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0%。完成民间投资4168.5亿元,同比增长10.8 %。全省民营企业上缴税金451.1亿元,同比增长25.5%。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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