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11-10 08: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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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现场

11月8日,记者从云南高院与云南保监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共同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吸收了云南试点工作经验、结合云南工作实际基础而制定,兼顾了宏观指导性和具体可操作性,是对《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建设的意见》的细化和深化。它将有助于推进云南建立和完善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挥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简称“诉调对接”)机制的功能与作用。

《实施意见》从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范围、组织机构、平台建设、工作流程、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八方面,对云南省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行部署和安排。扩大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覆盖面,明确保险纠纷调解的案件范围,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确定构建多层次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保险监管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指导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解组织。

发布会现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凯表示,下一步,云南高院将严抓落实,确保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落实责任、加快速度、提高协调深度全面推进我省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此外,云南保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樊青表示,为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云南保监局将统筹全行业力量,大力加强与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按照《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做好多方工作。第一,多方联动,构建高效率的保险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第二,夯实基础,打造高标准的保险行业调解平台;第三,广纳贤才,组建高水平保险纠纷调解员队伍。第四,探索创新,形成高效率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模式。(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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