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10-18 10: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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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10月17日,记者从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分为八个部分,共30条。

《意见》中明确了到2020年云南省主要就业创业指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500万人次,帮助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扶持自主创业40万人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发放小额创业贷款300亿元以上;高级技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10万人以上;去产能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实现“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

《意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缓解重点困难地区就业压力等措施。同时,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意见》提出支持新兴业态企业发展的相关举措,明确制定支持劳动者通过新经济形态实现高质量就业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

《意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出营造更优市场准入环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加大创业补贴资金支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农村创业的政策举措。

在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方面,《意见》提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稳妥安置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等政策措施。

期间,加强就业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提出加大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等政策措施。通过实施“技能强省行动计划”,建立实名制、信息化的职业培训管理系统等形式提升劳动者素质。

《意见》提出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化水平、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等政策措施。通过加快实现就业管理服务的全程信息化,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中国(昆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等措施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此外,《意见》主要从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狠抓政策落实、加强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财政预算,同时明确对出现严重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地区,可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以此强化组织实施。(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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