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依法文明服务诚信经营安全生产 争当“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8-04 08: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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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通过开展依法文明服务、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等方式,争当“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

在依法文明服务,诚信经营方面,丽江古城详解经营项目准入范围,依法依规守法经营。首先,凡在丽江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各位经营户都须详细了解《丽江古城内经营项目目录清单》,严格遵守经营项目准入标识制度。其次,凡在丽江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每一位经营户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古城保护管理、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涉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来开展一切经营活动。

过程中要努力提升文明服务行为,争当“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广大经营者通过自身诚信经营,为共同维护好丽江古城良好的经济秩序,打造文明诚信经营环境,树立丽江古城良好的品牌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在经营过程中文明服务、改变不规范行为、培育良好职业习惯,从自身做起。

同时,还要合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不良行为发生。丽江大研古城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依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对具有以下不良信息之一的,依此办法进行公开:一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二是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三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四是旅游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五是旅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六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七是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丽江大研古城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包括在丽江大研古城范围内的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不良信息。古城内经营户具有以上不良信息之一的都要被市、区县旅发委和相关部门列入“丽江大研古城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名单”对社会进行公布。

据悉,从今年7月开始,大研古城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将每两个月公布一次,由古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后在媒体上发布,第一批不良信息名单已于7月10日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此外,为促进丽江古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平时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提高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人身安全意识。各经营门店负责人对本门店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宣传教育,积极改善经营条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培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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