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记者从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自4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下简称22条措施)施行以来,云南省各级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全省共查处涉旅案件276起,行政处罚罚款206.02万元;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转办各州、市涉旅案件42起,其中办结10起,正在办理32起。
据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省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余繁介绍,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涉旅案件的查处上呈现出4个特点:一是紧扣22条措施,坚决打击执行22条措施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始终保持市场整治高压态势;二是充分尊重游客诉求,督促和教育旅游从业人员自觉履行约定义务,倡导恪守规则、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道德;三是依法治旅从严从快,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主要违法事实、案件性质、处罚意见以及法律依据等都有清晰认定,充分体现了依法治旅的力度和成效;四是注重上下联动,省级成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州市、省级相关部门联动,实现旅游市场整治“全省一盘棋”。
据通报,查处的案件中,旅游部门查处107起,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1起,吊销、暂扣导游证2起,责令企业整改27家,处罚旅游从业人员55人,行政处罚罚款118.13万元;公安部门查处32起,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18人,行政处罚罚款1.72万元;工商部门查处21起,取缔无照经营行为6起,责令企业整改6家,行政处罚罚款74.84万元;税务部门查处86起,查补税款42.34万元,收缴滞纳金2.42万元,行政处罚罚款2.01万元;交通部门查处17起,行政处罚罚款6.7万元;食药监部门查处5起,行政处罚罚款2.62万元;法院调处8起,结案标的金额144.94万元。
从行政区域划分来看,旅游热点地区涉旅案件查处占全省的90.21%。其中:丽江市查处129起,占全省的46.74%;昆明市查处49起,占全省的17.75%;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查处40起,占全省的14.49%;大理白族自治州查处11起,占全省的3.99%;迪庆藏族自治州查处8起,占全省的2.90%;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查处7起,占全省的2.54%;保山市查处5起,占全省的1.81%;其余州市共查处27起,占全省的9.79%。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转办各州市涉旅案件42起,其中办结10起,正在办理32起。
余繁表示,下一步,云南省旅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强化督查问责,持续加大涉旅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打赢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