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创新环境司法审判工作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08 08: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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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创新环境司法审判工作

云南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情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5日,记者从云南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情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环境司法审判和机制创新,依托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司法审判工作,为生态云南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6年以来,云南省各级法院严厉打击环境刑事犯罪,共受理并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1589件,类型分别涉及污染环境,破坏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环境犯罪。同时,还依法审理破坏资源案件,2016年云南省法院共审结破坏土地、森林,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1372件,走私珍贵动物及制品犯罪案件17件。

此外,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并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1717件,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5件,涉及采矿权等自然资源使用权权属、侵权纠纷,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供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1672件。

近年来,公益诉讼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全力推进,云南省作为该项工作试点省份,分别将昆明、曲靖、红河、楚雄、大理、普洱、临沧、德宏八个州市作为试点地区。截止目前,全省各级法院立案并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

据悉,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过程中,云南省各级法院通过明确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构建环境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机制建设,并配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政府依法行政保障人居环境,同时积极开展调研、交流、指导、宣传工作。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向凯表示,下一步,云南省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将树立环境司法现代化理念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完善审判规则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开展,并打破传统区划设置践行集中管辖制度,构建多元共建机制持续创新保护机制,以公益资金账户为核心完善生态修复机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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