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云南省取消3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02 1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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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6月1日起云南省再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省级33项,州、县两级12项。这也是今年云南取消的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

此次云南省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司法厅等15个省级部门,取消的大都是企业生产经营、个人就业创业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看,此次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初审,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等。

云南省委编办审改处处长李志康介绍,此次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与以往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公布取消事项的同时,明确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这充分说明简政放权不是简单取消审批,而是转变管理方式,采取更为管用的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据悉,对于已列入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要进一步细化抽查标准、完善抽查内容,加强随机抽查。对于要求按程序列入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于6月12日前报省政府审改办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后,对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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