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今起电单车违法一律从重处罚

作者:吕世成 来源:云南网
2017-04-20 08:38:06
分享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今日起,昆明交警将依法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处,并依法从重处罚。

目前,一部分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漠视交通法规,随意闯红灯,在路口绕行,违规载人载物,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驶入立交桥上层,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逆行,超速行驶,有的电动自行车甚至聚集在地铁站、商场等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候客营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从今日起,昆明交警将依法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查处,并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将根据查处情况向社会曝光,对拒绝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云报全媒体记者吕世成 通讯员 刘云彪

分享

推荐